妻子在怀孕期间,丈夫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同时留下一笔巨额遗产。全家人在悲痛之余,不可避免地谈到遗产的继承问题。妻子要为腹中的胎儿争一份遗产,不料胎儿生下来后,竟是一个死胎,由此引发了一场蹊跷的遗产纠纷。
昨日,当事人张女士的代理律师———辽宁华府律师事务所张成林律师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原来,住在甘井子区的张女士与丈夫刘先生结婚后,刘先生一直在外面做生意,攒下了一大笔财产。去年,张女士怀孕了,然而,就在这个家庭沉浸在幸福中时,一场灾难降临了。去年年末,刘先生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
按照有关规定,张女士与刘先生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张女士坚持要求给腹中的胎儿保留一份,最后经过调解,刘先生的父母意识到,从法律角度看,张女士腹中的胎儿确实有继承权,何况孩子也是他们的孙子,于是两位老人同意了儿媳妇的要求。
然而,意外再次发生:张女士生下了一个男婴,但婴儿出生后却夭折了。巨大的悲痛与失望后,刘先生的父母决定在财产的分配上,不再保留死亡胎儿的那一份。面对变故,悲伤的张女士求助了张成林律师。张律师分析认为,在胎儿没有出生前,为他保留一份遗产是正确的,但胎儿出生以后是死体,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为胎儿保留的那一份遗产就取消了,由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记者曲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