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男子蓝某设计了一个大胆而“周密”的骗局:伪造自治区纪委的红头文件,向全区各地一些基层学校以及卫生所的负责人“开罚单”,要求他们将3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现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号。而这个银行账号,是他以伪造的“中纪委”居民身份证开办的。不过,他一分钱“罚款”还没等到,却等来了专案组民警。(3月22日《南国早报》)
近年来,骗子冒充中纪委干部诈骗,已算不得新闻了,媒体早有报道。如辽宁省辽中县无业人员李某冒充中纪委的办案人员,以找葫芦岛市某局局长到沈阳谈话的名义企图对其进行敲诈;广东省陆丰县人陈梓冰,冒充中纪委人员以核实群众举报某公司董事长有严重贪污受贿问题为名对其进行诈骗勒索;犯罪嫌疑人李某冒充中纪委驻上海工作组的同志,以涉及陈良宇案的名义,邮寄100多封恐吓信,对上海市各党政机关负责同志进行敲诈勒索等等,手段各异。但是,还是第一次听说诈骗分子不仅伪造自治区纪委的红头文件诈骗,而且竟然还取了一个“亮堂堂”的名字“中纪委”,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只能用“惊闻”来表述了……
那么,骗子为什么要伪造纪委的红头文件,取名叫“中纪委”来诈骗呢?据蓝某交代,2007年10月上旬的一天,他在办公室浏览新闻时,看到了一起假冒领导行骗的案件,联想到近年来各级纪委机关反腐力度加大,许多贪官闻风丧胆,蓝某就想到了以纪检执法单位的名义来实施诈骗。
可见,蓝某伪造纪委的红头文件,并取名叫“中纪委”来诈骗,主要有两大起因。一是近年来我们党与腐败分子的斗争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程度,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广泛重视,这一特殊地位和政治上的资源优势,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地位越来越高,“威慑力”也越来越大。二是“买官卖官”、包“二奶”、嫖娼、赌博、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腐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给骗子行骗留下了可操作性的把柄。
所以,蓝某自以为打着纪委的牌子、叫着“中纪委”的名字诈骗很容易得逞。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挖坑自己埋。案发后,蓝某说,他当初预计大概有六七个人上钩,此次行动“收益”在“两万块钱左右”。但遗憾的是,蓝某一分钱还没有拿到,就落入了法网。
这才叫“法网恢恢,疏而不露”。笔者高兴之余,又“突发奇想”:蓝某把诈骗目标选定在基层学校和卫生院的负责人身上,寄出去20余封精心制作的诈骗信,只有12封被举报人上缴到自治区纪委,不知道余下的那些信在骗局没有揭露前,会不会让某些部门的领导汗流浃背、如坐针毡?
应该说,揭露骗局,不是难事——近年来不少冒充领导、冒充纪委干部诈骗的骗子不是都被拿下了么?但是要消除骗子诈骗的生存空间,恐怕还不是那么简单。我想,对各级干部来说,无欲则刚,“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才是防诈骗的绝招。如果我们的各级干部行得直坐得正,达到了“人到无求品自高”的为官境界,那么,骗子别说取名叫“中纪委”,就是叫“联合国”又能捞到什么好处呢?(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