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沈阳“慕马大案”中巨贪马向东的秘书王晓方,接连推出三部长篇小说《驻京办主任》、《驻京办主任二》、《市长秘书》,以强劲的势头一跃成为官场文学的代表之一,但是也受到了“巨贪马向东的秘书居然成为反腐作家”的质疑。面对质疑,王晓方忍不住反唇相讥:“难道不跟着腐败还有罪吗?”(2月29日《华商报》)
马向东之罪不容赦,马向东已经被法律严惩了。马向东有罪,马向东身边的人就有罪吗?马向东是巨大的贪官,为其服务的秘书王晓方就应当是贪污犯吗?这样的逻辑,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思维中,好象是正确的。然而,并不能说这样的思维就一定是正确的。不然的话,就可以有“贪官的秘书一定是贪官”这样的精典语言现世了。倘若真是如此的话,那么,贪官的秘书就要随着贪官的落马而坠落。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岂不就变成了印度电影《流浪汉》中那位荒唐法官的逻辑:“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小偷的儿子永远是小偷。”以这样的思维方式来推理势必会让很多的人无形之中背上沉重的包袱,以这样的思维来度量社会的话,那么,我们就应当把封建社会“诛连九族”之类的继续沿用了,并将其发扬光大,才对得起老祖宗。倘若那样的话,那岂不是社会的笑话和历史的倒退?
王晓方对一些人的质疑,用“难道不跟着腐败还有罪吗?”回答,窃以为是很明智的,同时也是很无奈的。很明智,就在于又把回答问题的“球”踢会了原点,让提出置疑的人自己去反省、去思考。很无奈,就在于这句话是让王晓方如鲠在喉,不得不说的。
王晓方因为有了给巨贪当秘书的经历,有了对贪官言行较为全面掌握的便利,因此有了对反腐败作品的第一手素材,将其用文学的方式表达出来,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一些教材又有何不可呢?为何,一些人总要戴着有色眼镜来些“浮想联翩”的想象呢?
巨贪的秘书成反腐作家,我们不但不应当搞“有罪推理”,反而应当有欣喜的感受。毕竟王晓方难得的经历,为读者奉献出的作品真实的成份可能多一些,对“指导”反腐败工作的作用可能也会更大一些。
作者:吴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