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直在运作并于上月正式发起的芜湖个人合作建房,一直备受各方关注。日前,发起单位芜湖某公司发出通知,宣布中止合作建房。据了解,合作建房中止的原因是国家最近出台了“任何单位不得新征新购土地集资合作建房”的规定。
根据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因个人合作建房是以社会自然人,通过完全自愿的组织形式来开展,而芜湖这家公司则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不能作为召集人来进行个人合作建房,属禁止范围。为此,该公司根据此《意见》精神,中止目前运作的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昨日,记者登录这家公司运营的网站时发现,先前放在首页的个人集资建房专题网页已经难觅踪迹。
个人合作建房,作为高房价背景下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尝试,一直受到各方的关注。自芜湖发起合作建房后,也是争议不断,一方面许多市民积极报名参与,另一方面,一些业内人士也提出了一些担心和质疑。有关方面表示,考虑到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是深受老百姓支持的解决个人住房问题的一种形式,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单位将在中止此次合作建房项目后,邀请合作建房的积极参与者进行商讨,寻求合作建房的新模式和新途径。(王舒力 朱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