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召开说明会,宣布珠海市商业银行同意监管合作建房的资金,并协助完成资金冻结、划扣和结算等事项。合作建房发起人表示,对土地或项目拥有者,合作建房者的实力可通过冻结后的监管资金证实,对参与合作建房者来说,银行监管可以让他们放心。合作建房将很快进入项目运作阶段。
资金监管前期流程敲定
按照合作建房发起人设计的流程,合作建房发起人、参与人和珠海市商业银行将签订《珠海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该协议对监管资金的汇集、追加、支付、返回和违约金扣划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该协议和《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珠海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合同》,一起构成了合作建房的主要文件。珠海市商业银行副行长李少峰表示,合作建房要成功,除了热情的参与者,还要有金融服务,而资金监管、资金安全就是参与者关注的重点,商业银行和合作建房发起人一起,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珠海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林叔权表示,这一协议解决的是项目确定过程中的资金监管,进入项目实际操作阶段后,为保证资金不被施工方挪用、滥用,资金监管将更为复杂,“资金监管方式和项目操作模式联系紧密,只能等项目具体运作时再来确定”。
资金监管解决三方难题
合作建房发起人认为,过去一段时间,发起人、参与者和发起人接触的项目所有者都对合作建房还是有所顾虑,重要的一点就是资金保障和安全,监管协议将会一举解决三方顾虑。
“对于我们发起人来说,通过资金监管、冻结,可以确定真正的参与人,以及他们的资金实力;对于有意合作建房的项目拥有者来说,监管账户中的资金是一个保证,定金、保证金以及地价款来源都清晰可见;对参与者来说,放到银行的账户下监管,是最令人放心的方式。”
(记者韩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