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伊始,稽查局接到“关于中直某企业下属公司(总部在北京)于1994年在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未纳税”的举报,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专案稽查。他们历尽艰辛、千里追踪,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资料,终于使百余万元税款足额入库。
该案历经十几年,直接稽查,困难很大。在认真分析、制定缜密稽查方案之后,他们指派由一名稽查业务较强的科长带领三名检查人员驱车前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寻找该公司所购土地具体位置。他们不顾雪后路滑、车滑进沟里的危险,经两三个小时打探,终于在一个偏远山村附近找到该宗土地所在地--一片长满荒草的空旷土地,既没有开发也没有留守人员,案件陷入僵局。他们没有放弃,不顾疲劳、寒冷和饥饿,再次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出售该宗土地的范屯村政府,初步了解了相关情况。
由于该公司总部在北京,十几年来,公司机构和人员多次重组与变动,总部人员都以不了解为由推脱。为查找线索,他们多方调查,终于找到一个叫丁咏的知情人。在向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指示: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派人进京追查。于是,由黄世权副局长带队,携带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专案小组,驱车千里来到北京。
稽查人员与知情人丁咏联系,丁咏却以种种理由推拖,再打电话,已经停机。稽查人员决定直接面见该公司总部领导,在遭遇应付、回避、拒绝后,终于和公司总部财务总监见面。该负责人说:“被举报的公司在2000年集团机构重组过程中,土地已划转到1996年由总公司与包装实业贸易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机电进出口公司帐上。2004年集团重组时包装实业贸易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组成外商独资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机电进出口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不应交纳土地使用税,公司之间划转也不应该交纳契税。”听完该负责人介绍,稽查人员认为不能让表象掩盖事实真象,便沉着应对、据理力争,经多次催要,拿到了该企业转制时所有相关资料。经反复研究核实,最终得出结论:“2000年集团将此土地划转给机电进出口公司,2004年又将此土地又划转给发展有限公司,说明机电进出口公司不是外资企业而是内资企业。”专案组当场作出决定:补缴土地使用税一百余万元,按照减免规定,契税不予征收。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和稽查人员认真严格执法面前,该公司不得不接受处理决定。至此,一宗历经十余年、构买土地未纳税一案,在税务稽查人员艰辛努力和认真工作下,取得圆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