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教育局将3月份确定为“安全活动月”,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使学校校舍、体育器材、消防、食堂等方面全部得到“安全许可证”。同时,市教育局已经确定“安检”的五大目标,以保证学校环境良好和师生人身安全。
目标一 校舍
检查学校楼梯有无破损,走廊是否畅通,室内、室外的体育器材要保证结实、良好。对于学校的围墙、厕所、门窗等,要进行“实验性”检查,保证其处于稳固、安全的最佳使用状态。
目标二 消防
各学校要保证每个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不许存有物品,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要完好无损,实验室、图书馆、微机室及教室的电器安装、使用和线路必须符合技术规定。学校要开展应急演练,保证每名在校学生掌握“逃生本领”。
目标三 卫生
学校校医要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复查,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保留验收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目标四 门卫
各中小学校要实行半封闭管理,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入校和离校时间;课间师生外出必须请假;对于学生课间请假,班主任必须和学生家长取得直接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学生在特殊和必要情况下离校,学校要由专人交接给家长,要有第三人在场参与、确认、证明,并及时报知校长。学校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必须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履行登记等手续;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任何部门的工作检查,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或文件,否则学校一律不予接待。
目标五 周边
各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工商、文化、城管、环保等部门,检查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有无违章或易倒塌的危险建筑物。坚决驱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取缔校园门前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饮食摊点等。校园内外要设置报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