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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委确定2006年减负重点工作
www.LN.XINHUANET.com   2006年03月09日 16:49:01  来源:民心网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沈阳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特提出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重点工作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涉农优惠政策,确保粮食直补、良种、农机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取消”,强化涉农收费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各部门都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

    三、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一是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公示率力争达到100%。采取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多种形式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及文件依据等,使涉农收费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核,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的合法性;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除中央和省规定的向学生收费项目外,任何地区和部门均无权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或搞摊派;三是严格执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度。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每年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500元,人口在2000人以下(含2000人)的村,每年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限额内由村自主订阅,超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农村下达征订任务,搞层层摊派;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于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恶性事件、严重群体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案件的,要坚决查处,并追究责任。

    四、按照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具体要求,落实标准,严格控制上限。2006年,全市统一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筹资每人全年不超过15元,筹劳按每个劳动力全年不超过10个。深入规范和推进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坚持“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干、大家管”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得超范围、超限额,强行向农民筹资筹劳,不能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

    五、加大减负工作审计力度,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工作的重点突出对粮食直补、良种、农机补贴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等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督促政策落实,严肃查处拨付不及时、不到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六、积极妥善做好农民负担问题来信来访工作。重点案件,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或转办。建立案件转办制度。市直涉农有关部门接到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上访和举报后,要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立即办理,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要及时转交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对重点案件要进行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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