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我省2005年棚户区改造的显著成就,改造的过程同样给人启示,令人回味。众所周知,棚改不仅没有太多经济效益回报,而且容易引发诸多社会矛盾。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地、各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将棚改工程建设成了“和谐工程”、“民心工程”,靠的是“用心”———爱心、细心、公心和决心来营筑。
“民心工程”是用爱心承担责任。去民之患,如去腹心之疾。只有秉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做到与民共忧乐。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辽宁、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提高特困群体的居住水平。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棚改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心工程”需要细心化解难题。棚改拆迁工作素来敏感、困难重重,要说服群众,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立足客观实际,特别是群众的利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拆迁政策,实事求是地解决疑难问题,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拥护,确保了棚改工作平稳、顺利、和谐进行。
“民心工程”依靠公心保障公正。棚改工程是“民心工程”,更应是“阳光工程”。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了一整套监督机制,把棚改工作的重点环节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既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棚改工程真正成为高质量的“廉政工程“、“标杆工程”,赢得了群众的支持与尊重。
“民心工程”决心昭示前景。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列为2006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明确提出今年要基本完成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使拆迁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棚户区改造早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和政府的决心将为百姓谋得更多的幸福。
用心方能贴心。诸多“用心”,凝成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