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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开幕
沈阳市市长陈政高作政府工作报告
大会主席团成员
委员们在认真听取报告
 会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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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代会议今日开幕 听市长描绘和谐沈阳
·沈阳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公 告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05年1月16日召开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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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建议
·代表们百姓提了825条建议 政府承诺30个建议立马办
人大常识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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