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有扶持资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将有援助资金。市政府办公厅最近在《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里向高校毕业生透露出这个信息。通知还透露,力争年底前使所有返回生源地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就业。
“通知”指出,将设立“大连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专项用于为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以及购买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等。将困难家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纳入普惠制培训政策范围。逐步建立援助困难家庭毕业生的联动机制,力争年底前使所有返回生源地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07年,省政府设立“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3000万元,各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就业援助资金。
“通知”还强调,要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设立“大连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专项用于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资金扶持。全面落实各项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户籍管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据了解,省政府设立“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资金”是5000万元,专项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资金扶持,要求沈阳、大连两市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资金。另外,各市每年获得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人,沈阳、大连不少于100人。
“通知”还说,要继续实施“一村
(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力推广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待编安置等方式,招聘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目标。
记者 马野新 实习生 孟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