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按照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实行宏观调控的要求,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分配的自我调节机制,在生产发展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增加职工工资,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实现“控高、扩中、保低”的调控目标,大连市已确定了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指导线以全市2006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与市政府2007年经济发展目标为主要参考依据,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及专家论证,在征求市总工会和部分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
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06年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7%;企业工资增长的中线(基准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1%;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6%。2007年工资增长无法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的亏损企业,经集体协商签订协议后,可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
大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市城镇各类企业,指导时间为2007年底以前。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实现利润、劳动生产率、工资利税率、人工成本状况等,参考大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相关指标安排2007年工资增长。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在上线和下线之间,并以基准线为主要依据。
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应通过职代会或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进行。2007年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高的企业,可在劳动生产率提高、工资有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参照上线标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2007年预计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平稳的企业,可参照中线(基准线)标准;2007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且亏损,并且预计不会有较大好转的企业,可参照下线标准。参照下线的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及国有控股等企业,在提取的工资总额内,按照人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应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集体协商确定工资的主要参考依据,注意指导线中的基准线是企业工资增长的合理幅度,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高科技产业中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可按照工资指导线上线20%的增长幅度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装备制造业中2006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2006年盈利,预计2007年继续赢利的企业,可按照2007年的基准线标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可参照大连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定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