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和过渡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提高 ■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平均增80元左右
5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从6月1日起,2006年退休的职工可到养老保险中心办理新养老金,新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加发比例提高,过渡养老金计发基数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所下降,固定补贴5年内按比例下调。
养老保险中心养老金拨付处处长介绍说,沈阳市新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变化,可概括为三高二低:
“三高”是指基础养老金、过渡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提高了,过渡养老金的系数由1.2提高到1.4;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加发比例提高了,基础养老金和过渡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由原来的社会平均工资提高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2006年退休的职工为例,缴费基数由1366元提高到1658元。同时,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加发比例也由原来的0.6%提高到1%。“二低”则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所下降,固定补贴5年之内按比例下调,2006年退休发放固定补贴90%,2007年发放70%,2008年发放50%,2009年发放30%,2010年发放10%,但这两项下降的幅度都很小。
此次调整,多数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不过对于个别退职人员来说,由于新办法不设保底,所以这部分人员的退休金不会出现上调的可能,领取养老金的金额将会按照老办法执行。
记者将新老办法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对比发现,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平均增加都在80元左右。此次调整最大的受益者是那些缴费基数高、缴费年限长的参保职工,如缴费基数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新计发办法将使其养老金上调200多元,达到千元左右。如果一位在2006年60岁退休的职工,缴费年限37年,去年已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按原有规定每月可拿退休金1077元,按新规定每月实际可领取1178元,增加了101元。该职工养老金增加的原因,是由于新政策加入了指数化工资的概念,鼓励多缴多得。
另外,新政策为确保新老办法合理衔接平稳过渡,今年增加的部分超过61元的,实行分年度按不同比例计算确定增加额的办法计发,即2006年退休的再发给10%;2007年退休的再发给30%;2008年退休的再发给50%;2009年退休的再发给70%;2010年退休的再发给90%。
(记者
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