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开始鉴证
为全面掌握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5月21日,记者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我省从5月23日开始200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工作。
开展《就业协议书》鉴证是为了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今年《就业协议书》鉴证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鉴证从5月23日至31日,第二次鉴证从6月11日至15日。研究生培养单位只参加第一次鉴证。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毕业办将在鉴证结束后,对各高校的鉴证工作进行评定。各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遗留问题将在第一次协议鉴证时全部完成,各高校要认真核准生源数量、姓名、户籍、学历层次、培养方式、专业名称等信息。
鉴证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就业协议书》第一次鉴证范围是,本专科毕业生仅限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符合派遣要求的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为全口径建议就业方案,据此形成我省毕业研究生建议就业方案报教育部。《就业协议书》第二次鉴证范围是,与用人单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已被录取为研究生、高职专科升本科、参加项目就业、申请出国、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等。以上两次鉴证暂不包括灵活、合同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吴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