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再就业>>社会保障

盘锦低保标准上调20元
www.LN.XINHUANET.com   2006年12月22日 09:13:45  来源:北方晨报

    
    调整后的低保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报盘锦消息 (张鹏 特派盘锦记者任传运)从2007年1月1日起,盘锦市城市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每人每月比现行低保标准提高2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结合近年来盘锦市各类工资标准调整及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盘锦市政府作出决定,对盘锦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调整盘锦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此次调整标准为:城区人口(兴隆台区、双台子区)每人每月235元;城镇非农业人口(大洼镇、田庄台镇、太平镇)每人每月185元;农村乡镇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160元,比盘锦市现行低保标准均提高了20元。

    调整后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截至目前,盘锦市城市居民有23639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此次是盘锦市第四次提高标准,调整后盘锦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三位,仅次于大连和沈阳。


  精彩图片:新闻图片  缤纷车市  沈阳老照片 大连风情  更多..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图片新闻
精彩导读
国电集团在东北首航“电业航母”
沈城白领年终奖金大调查
穿着长袍学国学 沈阳"新私塾"惹争议
暗访探出沈阳赌博机源头
中国第四个“新区”揭开盖头
小心:“开口”栗子事先做过“美容”
孩子,午餐咋不在食堂吃?
婚庆五大陷阱您可得当心
今天 你“拼车”了吗?
[图片专题]2006大连服装节精彩掠影
调查:"房托儿"何以横行"办事大厅"
[网谈]调查:公立医院改制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