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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采取三项措施援助棚户区失业人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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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10日 09:59:25 来源:辽宁就业培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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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棚户区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棚户区失业人员的住房与就业问题得到同步解决,鞍山市早在2005年初棚户区动迁前期,就对棚户区的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入户调查,摸清了底数,并经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援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合力攻关。一是棚户区改造的街道社区,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有针对性地优先为棚户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二是没有棚户区改造任务和经济较发达的城区街道与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城区街道结成对口帮扶对子,实行对口帮扶。在棚户区改造完成后,通过就业扶持政策的帮扶,鼓励和提倡在新建成的居住小区周边,建立和发展一些劳动密集型的经济实体,优先为棚户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三是将全市就业服务网延伸至棚户区,及时为棚户区失业人员的就业提供有效的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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