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马方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屈昕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任命赵铎有、段炼、陈长林、苏本营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周洪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任命阎海明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