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如冒名顶替,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被人借用后,造成病历的存档对保险人理赔不利
5月14日下午,在大连中山区一个工地做木工的沈先生来到医院,与其他患者不同,他不是来治病的,而是要求医生将他病历上的名字改过来。其中有何玄机?记者展开调查。
冒用哥哥名字索赔时遇麻烦
沈金华先生告诉记者,5月3日他和自己的几个亲友在黑石礁附近一家饭店吃饭后,突然觉得肚子疼痛并出现呕吐和腹泻的状况,他急忙和一起吃饭的哥哥打车到中山区某医院。经过急诊室医生的检查,他属于轻度食物中毒,需要打点滴进行治疗。因为没有医保卡,他把哥哥的卡报给了医生。为了防止被医院查出自己的冒名顶替,在去医院收费处挂号的时候是哥哥交的款。3个小时后,沈金华顺利出院。
回家后,沈金华觉得应该去找那家饭店索赔自己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但是饭店矢口否认过失。沈金华无奈之下咨询了律师,但律师查明情况后告诉他,当时在医院检查时病历上写的并不是他的名字,所以在将来诉讼时可能会遇到麻烦。沈金华这才想到来医院修改病历名字。但他的要求遭到拒绝,因为医生没有权利更改病历名字,也没有人能证明当时患病的到底是沈金华还是他的哥哥。沈金华现在非常为难,自己的情况到底该如何处理。
为此,记者帮他咨询了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医保卡具有唯一性,只能由承保人本人使用。沈先生违反了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不但不能给他更改名字,还应追回款额并进行适当处罚。他提醒市民,患者在就诊时必须不能借用医保卡,因为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如果患者的身份是假的,有关部门也会不予受理。他人病史存档影响本人保险
记者了解到,其实不仅会产生医疗纠纷,乱借医保卡对于医保卡的拥有者来说,也可能造成很大损失。52岁的孙先生2000年时曾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一位亲戚使用,当时亲戚因为消化不好去医院门诊进行了检查,后来经过血液检查后发现他患上了肝炎,之后也没有继续进行治疗。2003年,孙先生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就去一家小保险公司买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今年年初,孙先生查出肝硬化,但是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遇到困难,因为保险公司查到孙先生曾有肝炎病历后,认为他在填写保险合同时,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个情况。而面对质疑,孙先生也无法证明当初去医院检查的不是自己。现在,他是有苦说不出。
泰康人寿大连分公司运营部经理罗锦辉告诉记者,医保卡外借造成病历的存档对于保险人是非常不利的,尤其肝炎这样的疾病保险公司是不允许承保的。市民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先将自己以前的患病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进行书面约定。否则一旦查出以前的病史,即使是别人冒用的也会影响理赔,甚至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的。 新商报记者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