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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着受审 家中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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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07日 08:22: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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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上午,沈某被抬到法庭接受审判。 辽沈晚报图
新华网辽宁频道11月7日消息(记者徐扬)沈阳铁路运输法院5日对一起特大盗窃运输成品油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引人注意的是,5名案犯中4人同属铁路职工,其中在警方抓捕过程中跳楼瘫痪的沈铁刚,因行动不便,法院还特意改变开庭地址,准许其躺着开庭,并在其家中宣判。
被告人沈铁刚等4人,均系沈阳铁路局职工。4人与王某(在逃)于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间,先后204次在前甸车站盗窃成品汽油、柴油,共计价值人民币51万余元。
案发后,沈铁刚在警方抓捕时,从其居住的五楼屋内腰系绳子,准备跳楼逃跑。因中途绳子断折而坠落楼下,造成髋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终身瘫痪,后被取保候审。
合议庭准备开庭时,考虑到沈铁刚不能坐起和行走,决定在其住所附近就近开庭,方便其参加庭审。于是借用了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于10月25日开庭审理,沈铁刚因不能行走被法警用担架抬到庭上。
11月5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宣布判决。法官到沈铁刚家中宣读判决书,沈铁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获刑罚。
审判长路刚介绍,考虑到被告人沈铁刚的特殊情况,法庭允许其躺着接受审判,这是司法人性化的具体体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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