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都市空间之美的重要元素有哪些?一般的回答是:建筑、道路、绿化。而沈阳市的回答却更侧重于这样的部分:舒适、和谐、安康的居民住宅。看似简单的答案却蕴含着沈阳市城市发展和进步的深刻体会:着重致力民生工程的实际行动,高度体现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
沈阳市作为一座具有2300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由于历史的原因,低矮的棚户区一度成为这座城市的一道“风景”。“夏天屋里倒灌雨,冬天四面墙漏风。”这句曾挂在棚户区居民嘴边的话,直白地诠释了这一群体的居住条件。而住进舒适、宽敞、明亮的楼房则成为这些居民终日魂牵梦萦的最大梦想。
百姓的需要就是政府的职责。几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作为工作重点,致力推进这项关乎百姓和谐安居的民生工程,仅2005年,就完成了省政府要求3年完成连片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任务,使9片、计1.67万户连片棚户区居民提前搬进了新居。沈阳,奏响了和谐安居的最强音。
安居: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今年70多岁的李淑贞大娘,这个夏天每天都高兴得合不上嘴,见人就讲,“没有政府的关心,我这一辈子都不能住上楼房,这真像做梦一样”。
李大娘出生在大东区大二台子地区,这一住就是70多年。老人家在这里度过了童年,成了家,养育了4个儿女,又有了6个第三代。几十年来,老人做梦都想住上楼房。市民的心声传递到了市领导的案头。2005年,时任市长的陈政高了解到这些市民的居住环境还这么恶劣,就亲自带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到现场办公,部署工作并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为了更多地了解市民的需求,市领导还深入市民家庭,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
针对棚户区里普遍存在的没有公共排水、供热、供气等设施,卫生环境恶劣,居民吃水难、如厕难、行路难等问题,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现有棚户区状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自加压力,把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工作面,由改造连片棚户区拓展到了全市国有土地上的全部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经过反复核查认定,全市共排查出居住条件差,影响城市整体环境的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238片,涉及改造居民12.9万户。其中,符合省政府改造标准要求的连片棚户区9片、计1.67万户。
然而,由于棚户区房屋密度大,改造所需投入多、效益低,一些开发商不愿投入等问题,使改造棚户区的工作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为了解决这一难题,2004年以来,沈阳市把棚户区、平房区和旧城区的改造与土地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起来。200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至3年内基本完成全省850多万平方米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工作部署,沈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2年内全面完成全市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
为加大棚户区的改造力度,沈阳市委、市政府还把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工作列入2005年沈阳市为城乡群众办好的22件实事之一,在完成省政府确定的9片、计1.67万户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同时,沈阳市还对平房区、旧城区及村屯进行了改造,拆迁安置居民5.23万户。2005年投入改造资金总额达85亿元,共计拆迁居民6.9万户。
“以前居住的地方,要赶上个雨天、雪天出门,那罪可就有得遭了。多亏棚户区改造工程,我们才有机会住上这么好的楼房。”李淑贞的这些话,道出了许多“老棚户”们住上楼房后的心声。
安心:用政策措施赢得满意
政策暖人心。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棚户区居民的生活,妥善安置棚户区内的被拆迁居民,针对实际情况,沈阳市坚持以人为本,制定了相应的拆迁安置政策,既促进了拆迁进展,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照顾补偿、搬迁奖励、建设政府补贴房等,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
在具体工作中,沈阳市坚持从解决群众实际生活困难出发,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拆迁管理政策法规的同时,针对棚户区居民中很多居民由于历史原因,房屋没有房产产籍,加之这些居民大多没有好职业,家庭生活条件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相关照顾补偿政策。沈阳市为加速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制定出台了《沈阳市无房产产籍房屋拆迁补助办法》,由市房产局、民政局指导各区政府具体落实,从而解决了这部分被拆迁居民的实际困难。2005年8月,在对大东区如意地区棚户区进行改造时,拆迁总户数1609户,其中居住无房产产籍房屋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达775户,共发放拆迁补助2580万元,占项目总资金的26.5%,圆了被拆迁居民中低保、低收入家庭入住新房的梦想。
加快拆迁进度,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开发的速度,还能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调动被拆迁居民搬迁的积极性,各区政府自加压力,都在原有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搬迁奖励政策,分别给予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有效地推进了居民搬迁进度。
为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居民,解决城市中被拆迁居民买不到或买不起合适住房的实际问题,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各区政府积极建设用于安置拆迁中特困群众的政府补贴住房,保证拆迁居民得到合理的安置。2005年,开工建设政府补贴住房78.5万平方米,当年竣工了光明新村、重工新村等住宅小区36.5万平方米,安置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7300余户。
大东区被拆迁居民宋振宇是一名孤儿,没有工作单位,月收入仅205元。2003年初,他的12平方米的房屋被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59017元,买不到、也买不起合适的住房。政府考虑其实际困难,在大东区观泉苑小区给宋振宇提供了一套47.12平方米的住房,宋振宇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家。
政府补贴住房的建设解决了符合条件被拆迁居民的实际困难。为使更多的居民受益,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沈阳市政府又作出决定,适当降低政府补贴住房的入住门槛,使更多的被拆迁居民能够享受到政府补贴住房的优惠政策。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棚户区等拆迁改造入住政府补贴住房的一次性政策。即凡是具有被拆迁资格,且拆迁补偿费在13万元以下的,均可申请购买政府补贴住房1套。
解决了居民的后顾之忧之后,沈阳市政府为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圆满完成,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拆迁、拆除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了拆迁、拆除责任区域和市区两级联络员,完善了拆迁、拆除交接制度,实行了区域负责制、项目负责制、每日巡查制、定期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选调一批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担任联络员,深入拆迁、拆除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区政府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各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在实际操作中,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为了真实反映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评估中尽可能采取入户评估,使评估结果更加公正客观,得到了被拆迁人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为将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到位,以赢得绝大多数被拆迁居民的理解与支持,市、区两级政府分别从城建、房产、城管、财政、民政、监察、公安、信访、残联、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选调了一批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组成了拆迁、拆违、治安保障、安置咨询、信访稳定等专项工作小组。同时,各实施部门均在拆迁现场设立综合服务台,方便居民办理各项手续,并为条件较差的家庭提供免费搬家等服务,使被拆迁居民充分感受到政府的真心和关心。
和谐:政府初衷市民心愿
在常人眼中,棚户区改造无非就是简单的扒房子盖房子,而沈阳市却不这样认为。他们给予了棚户区改造并不简单的诠释:棚户区改造,不仅要考虑百姓的眼前利益,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人民的长远利益,让这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真正给百姓带来实惠。
为此,沈阳市委、市政府坚持营造和谐氛围,把棚户区改造的着眼点从单一的扒平房盖楼房,放大到注重对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上。注重把改善市民居住条件与解决城市发展环境相结合,将拆除的部分棚户区建设成为绿地、公园等,以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产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
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思想,沈阳市坚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大融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目前,大东区小二台子、吉祥地区等15个棚户区改造地块已在土地市场成功出让。
罗士圈地区位于和平区浑河北岸至浑河大堤之间的河滩地,这里自建国后,陆续迁入了包括大量外来人口在内的低收入及无固定职业的群体。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里逐步形成了一个占地面积大,房屋质量低下、破损严重,缺乏基础设施配套的脏、乱、差地区,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经反复调研论证,沈阳市最终确定将这一地区规划为公园、绿地,由政府出资实施拆迁改造。几个月过后,这里变成了一座大型主题公园。当过去居住在这里的人们故地重游时,不免发出感慨和赞叹。
吉祥地区位于大东区联合路北,周围环境随着近些年的开发建设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吉祥地区的棚户区旧貌始终没有得到彻底改善。这里居住平房的居民有1000余户,并有几家中型企业,拆迁密度极大。为尽快使这一地区的环境得到改善,市、区两级政府在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的同时,逐渐意识到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改造是不够的,必须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改造。与此同时,市、区两级政府对这一地区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共同努力,一家颇具实力的开发企业对地块产生了兴趣,一番调查论证后,最终决定投资开发。通过这种市场化运作,既达到了改造目的,同时又减轻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压力,百姓也最终得到了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改善所带来的最大实惠。
虽然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省里要求3年完成的棚户区改造任务,虽然一大批翘首企盼的棚户区居民已经搬进了梦寐以求的新居,然而沈阳市对这项民生工程的强力推进依旧远远没有结束。
今年,沈阳市委、市政府继续下大力气推进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工作,并将其放在2006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4件实事中的首位。全年计划在2005年完成拆迁6.9万户的基础上,拆迁完成剩余的6.1万户。为保证今年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沈阳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棚户区拆迁改造及资金使用等规定和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等。同时,对市本级拟改造地块进一步完善了“拆迁工作联络员”和“拆除工作联络员”制度,在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拆除作业安全。
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市三环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改造工作将全面完成,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将得到彻底改善。届时,沈阳市几年来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资金将达150亿元。
如今,沈阳市今年的棚户区、平房区、旧城区拆迁改造任务已经接近尾声,政府补贴住房已经全部开工建设。
美丽家园会从这里诞生,和谐音符将从这里奏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