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中线、下线均比去年增加了1个百分点
昨日,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按照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实行监控指导的要求,在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增加职工的工资,本市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大连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以本企业2007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中线、下线均比去年增加了1个百分点。
上中下线均增1个百分点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指在政府分配政策指导下,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确定适当的工资增长水平的一项宏观调控制度。
根据本市2007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和2008年经济工作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各相关因素,市劳动保障局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预测分析,并征求部分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确定了本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大连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07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8%;企业工资增长的中线(基准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2%;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7%。上线、中线、下线均比去年增加了1个百分点。
工资增长根据效益确定
为指导企业做好今年的企业工资增长,市劳动保障部门还提出了指导意见。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类企业均应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线,坚持工资增长与企业利益相协调。坚持企业自主分配与平等协商共决的内在统一。同时把平等协商共决机制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形式,妥善处理劳动与资本分配关系,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
2008年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的范围应以基准线为主要依据。预计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可参照上线18%标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在12%左右。预计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的企业,参照7%的下线标准。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亦可实行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市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除因效益下降并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外,必须严格遵守工资支付规定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收入分配的重心要向一般职工倾斜。在企业工资增长平等协商共决中,各类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使企业劳资双方通过协商促进关系和谐,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非国有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提取的工资总额内,按照三条线的分类指导原则,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国有垄断行业的企业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2008年工资水平不宜再增长;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左右的,2008年参照下线标准增长工资。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集体协商等方式进行。
非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工资指导意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方式,充分运用上、中、下指导线标准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记者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