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培训会议召开
6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联合召开“全市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培训会议,从7月份开始,我市将逐步在农村地区推广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
会议指出,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是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实际需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2007年,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此,市公安局专门制定实施了《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我市各地农村派出所共设置警务工作室127个,配备驻所交警286人,派出所的兼职交警将受到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培训,使交通管理工作向农村延伸,有效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案率。
据了解,兼职交警的主要职责是对农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集贸市场等场所,在治安巡逻的同时,疏导交通,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及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暂行规定》,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按规定记分;对客车超员、无牌无证车辆、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有盗抢嫌疑机动车辆、有交通肇事逃逸嫌疑或驾驶拼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等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先期调查取证,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移交交警大队处理;排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积极争取乡镇政府支持,迅速消除隐患,掌握辖区机动车、驾驶人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台账进行清理,排查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并动员其办牌办证,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
(崔建明 记者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