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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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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LN.XINHUANET.com
2007年09月11日 10:08: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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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展银行是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于 1988 年
9 月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 亿元,总部设在中国广州市。截止 2005
年底,广东发展银行总资产35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06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90亿元。
广东发展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沈阳、南京、大连、郑州、昆明、武汉、深圳、珠海、汕头、东莞、沈阳、宁波、温州、无锡、澳门等中国经济发达城市设立了
26 家分行、 500家营业网点,并与全球83个国家和地区的917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初步形成了城市化大商业银行的格局。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对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定的位次,广东发展银行连续四年入选全球银行 500
强。 广东发展银行致力于为社会公众和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成立十八年来,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开拓进取,坚定不移地走
"特色经营"之路,严格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进行规范经营、稳健发展。面对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后的竞争与挑战,广东发展银行将继续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推进各项业务稳健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管理先进、服务优良、信誉卓著、竞争有力的国内一流乃至国际先进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所有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广东发展银行是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于 1988 年 9 月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 亿元,总部设在中国广州市。截止
2005 年底,广东发展银行总资产35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06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90亿元。
广东发展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沈阳、南京、大连、郑州、昆明、武汉、深圳、珠海、汕头、东莞、沈阳、宁波、温州、无锡、澳门等中国经济发达城市设立了
26 家分行、 500家营业网点,并与全球83个国家和地区的917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初步形成了城市化大商业银行的格局。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对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定的位次,广东发展银行连续四年入选全球银行 500
强。 广东发展银行致力于为社会公众和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成立十八年来,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开拓进取,坚定不移地走
"特色经营"之路,严格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进行规范经营、稳健发展。面对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后的竞争与挑战,广东发展银行将继续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推进各项业务稳健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管理先进、服务优良、信誉卓著、竞争有力的国内一流乃至国际先进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所有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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