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再加上"特殊人群"。昨日,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长义用这三个词汇归纳了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覆盖的三类人群。
按照计划,9月1日,沈阳市中小学生将率先纳入城镇居民医保。10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将在全市范围推开。
昨日,沈阳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在沈阳宾馆国际厅召开。《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办法实施细则》(草案)也公之于众。"一小"即指,在校学生、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一老"即指,即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男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特殊人群"即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重度残疾人员(指非低保或非低保边缘户的、未就业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同时,还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且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王蔚介绍,目前,沈阳市700余万人口当中,有城镇户籍人口451万。通过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沈阳市在医疗保险制度上已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
她介绍,451万城镇人口当中,沈阳市应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有118万人。此外,还有246万人口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还剩几十万应参加职工医保而未保的人员。
在未参保人群当中,面临最大参保难题的一部分人群就是特困企业的未参保企业职工,赵长义称,沈阳市将采取医疗救助或其他方式,帮助他们实现应保尽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参保率的要求很高,赵长义强调:"学生至少要达到95%的参保率,居民至少达到90%的参保率,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才能有效运行。"
所以,他表示,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动员全市所有城镇居民,认识参加医保的好处,积极主动参保。
【新闻挖挖挖】
在昨日的工作会上,沈阳市副市长祁鸣介绍了沈阳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遵循的六个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坚持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坚持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对困难群体重点补助;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坚持政府组织、政策引导、参保自愿、逐步推进;坚持统筹安排,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人群各类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平衡衔接。
昨日,本报专访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王蔚,请她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做出具体解读。
关于个人缴费的设定考虑
未成年人缴费40元
■与商业险相衔接
■患病几率低
实施细则中规定,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年筹资8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
这一方面是考虑到与原来的商业险相衔接,平稳过渡,除了意外伤害险,原来学生自愿参保的商业医疗险就是40元。同时也是考虑到学生的发病几率较低,所以,缴费较其他人群低。
成年人和老年人缴费
■考虑筹资总水平
■以支定收
实施细则中规定,2007--2008年度,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人,每人年筹资495元,其中个人缴纳455元,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人,年个人缴纳297元。
之所以设定在这个标准,主要是考虑了国家关于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的指导办法,即总体筹资水平要相当于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或者多一点。
目前,按照沈阳市所设定的筹资缴费标准计算,沈阳市的筹资水平相当于沈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
关于医保待遇的设定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各类人群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是如何设定的?
未成年人
■考虑衔接
■重过渡
目前,符合参保条件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规定在10万元,这也主要考虑到与原来的学生商业险相衔接,原来的学生商业险支付上限就是10万元,此外,一方面未成年人患病几率低,另一方面,一旦他们患病,又都是大病,为了切实帮助解决患大病孩子的家庭负担,所以,设定的支付限额标准也高。
成年人和老年人
■高于"新农合"
■低于职工医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人、老年人的支付限额,目前设定为3.2万元,这主要是考虑到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建立的基本原则,即高于农村新合作医疗水平,低于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目前,沈阳市新农合的支付限额为1.5万元,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为5.5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总体要略低于职工医保
因所选择医院的等级不同,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也会有所不同,但沈阳市居民医保的支付比例总体保持在60%左右,与国家规定的标准一致。而这一比例也是略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水平。目前,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支付比例在70%左右。
(记者吴双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