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商业局了解到,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企业制定的行业规范文件《餐饮企业经营规范》12月1日起在国内实施。随着新规的实施,最低消费、开瓶费将要明示。
“开瓶费”仍不退场
开瓶费一直是沈阳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8月9日,记者对一些酒家、星级酒店进行一番调查发现,开瓶费现象仍然作为一种潜规则在部分餐饮企业里暗中实行。
在一家星级大酒店,记者以订餐为由,询问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服务员称如果喝自带的酒水,每桌就要加收200元的“开瓶费”。但是,记者找遍了各个角落,也没发现自带酒水需收费的字样,服务员说,酒店就是这么口头规定的。还有一些酒店,干脆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
最低消费变化多端
记者走访了沈阳多家酒吧、餐吧,没有一家在店中注明“最低消费”的。但是,在这些店中很多都是有“最低消费”的。顾客得知“最低消费”的方式基本上都是通过服务员的口中,一些酒吧、餐吧还存在服务员随口要价的现象。
读者李先生说,他曾陪一位外地朋友到沈阳一家比较有名的酒吧,服务员说:“先生,你们这个座位最低消费是400元。”碍于面子,李先生只好很不甘心地点足了400元。可是,李先生回单位向去过这家酒吧的同事一打听,有人说最低消费是200元,还有人说300元,几乎是一个人一个说法。
类似“暗费”将明示
记者从市商业局了解到,按照《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规定,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虽然该规范并不强制执行,但可能使沈阳一些餐饮企业的“暗费”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记者还注意到,新规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餐饮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其中提出了“建议餐饮企业减少一次性筷子、纸杯等餐具的使用”,这也是从前任何餐饮行业规范中从未涉及的。
记者 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