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将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目的在于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
在1月6日召开的中共沈阳市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审议并通过的《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传递出一个信号: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
沈阳作为老工业基地的缩影,在东北和全国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沈阳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处于特殊的战略地位,承担着特殊的历史责任。能否加快振兴先行的步伐,是对沈阳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水平不高,加快发展的意识不强,推进振兴的本领不大;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存在着工作滞后、软弱涣散的现象,对群众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下降;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比较突出,极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
针对此情况,“科学执政”在《意见》中被强调。《意见》中决定,“要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沈阳特点的执政能力建设之路。
这其中包括围绕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
(关凤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