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部分退休职工每月可增加10~65元
为确保退休职工在今年年底前及时得到养老金,我省为200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有关工作日前提前启动,只等正式文件下发后立即执行。
据悉,本次调整根据《关于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标准初步确定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劳动人事部1983年1月15日劳人险[1983]3号《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每人每月增加65元;在1993年前退休的职工增加45元;从1994年1月1日到2001年6月30日退休的职工增加30元;2001年7月1日至2003年底退休的增加10元。
据悉,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从今年7月开始补发,力争年底前注入退休人员养老金卡中。
(高巍) |